?一、培訓內容
(一)《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計價規范》釋義運用
1.統一工程總承包費用項目組成
2.工程總承包費用項目清單
3.工程總承包其他費清單
4.工程費用和工程總承包其他費用的計列規定
5.細化工程總承包計價方式
6.對勘察設計工作的分工
7.工程總承包中價格清單項目的構成
8.承包人將應納稅金單列計算
9.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增值稅稅務策劃
10.清晰界定工程總承包計價風險
11.現場數據和參考數據的錯誤、發包人要求中錯誤的責任的分擔
12.最高投標限價的編制方法
13.在不同可行性研究、方案設計或初步設計文件發包的情況下如何編制投標報價
14.項目清單中需要填寫技術參數等產品品質的項目如何處理
15.規定合同價款與工期調整
16.合同價款支付分解表的編制、期中結算與支付
(二)EPC項目招投標重點難點問題
1.EPC項目的無價材料是在施工過程中詢好價再采購施工呢還是施工結束后詢價?個別無價材料施工結束了才詢價,導致了材料虧了,怎么辦?
2.EPC項目,結算金額不能超過中標合同價,采用的模擬清單,清單漏項1000多萬。現在按時結算超過合同金額。甲方不給,有什么理由推翻嗎?
2.EPC項目,包給設計院,非聯合體,施工由設計院包給施工方,稅收留在本地,兩個施工方組成聯合體,當地企業牽頭?
3.EPC項目,設備采購,甲方推薦三個品牌,乙方選A中標,后想改為C,理由設備供貨方不配合設計。C設備認質認價?
4.EPC方式用估算招標后還需要編制初設和概算嗎?
5.EPC方式估算招標完成后,經評審的預算里有暫估價內容金額,超過“4、2、1”的是否必須依法公開招標,可以不再招標嗎?
6.EPC方式估算招標完成后,設備類列入了估算一類費用(工程費),在預算編制時列入了分階段項工程量清單,此設備類金額超過“4、2、1”是否不再需要公開招標,直接進行采購?
7.涉及材料標準、合同單價均無體現,過程中推進合同簽訂被動,材料認價緩慢基本是完成施工內容后才能認到價格?
8.施工過程中有較多細部變更設計單位未下發設計變更單,導致竣工圖與施工藍圖差異較大,目前設計單位不同意直接確認竣工圖?
(三)EPC項目造價重點難點問題
1.EPC項目,材料基準價價格的確定問題?
2.EPC項目,階段圖紙不全,預算編制存在漏項,財評報告未體現該項目,后期圖紙完善后,漏項是否還需要送財政評審? 如果不送財評,采取什么方式處理更合理?
3.EPC項目延期是否有法定依據?
4.EPC項目固定總價合同,按“項”報價階段包不住施工詳圖費用,固定總價能否調整?
5.EPC項目,政策性調整與人工費調整文件帶來的影響?
6.EPC合同簽訂有項涉網試驗80萬,作為總承包方分包合同簽訂范圍有此項,可清單中沒有此項,這事現在必須做,這樣的情況怎么處理?
7.EPC項目,甲方與檢測所簽的合同,這個檢測費用是甲方出嗎?
8.EPC項目,下浮后的價格是結算的依據,現在項目完工了,總承包單位對下浮的后的價格不確認,根本原因是對送審的預算價有異議,因為不是他們編制的,說編制價格低了,如何解決?
9.EPC項目概算后招標,我們是建設單位,合同約定按照預算價格并經第三方審核后的價格下浮9.5%,領導委托第三方造價咨詢做的預算,現在總承包單位對預算不確認,這件事如何解決?
(四)EPC項目合同重點難點問題
1.EPC項目的結算與索賠,如何入手有利?
2.關于EPC項目認價方式方法,包含前期合同談判的方式及注意點?
3.如何在合同簽訂期間保證施工方的按時收款權益?
4.EPC項目過程中資料閉環的推進措施?
5.EPC項目,如何推動竣工圖的確認?
6.招標文件約定固定總價限額下的固定建安費下浮率計價合同,合同模式如何理解?
7.招標是固定總價,沒有施工圖預算EPC項目建面增加,沒有如何確定工程造價?
8.付款為節點付款,但過程結算需進行節點審計,是否合理?
9.合同約定以預算編制時的信息價作為基準價,在施工過程中編制施工圖預算,對已完成項目和未完成項目取兩個不同的時間作為計價基期,這樣的做法有沒有問題?
(五)EPC項目索賠重點難點問題
1.EPC施工圖設計已經過圖審后,現要求階段樓棟室內墻體、水電進行二次改造滿足實際需求,造成審圖圖紙與現場實際施工圖有階段設計不符之處,待竣工結算前,以現場實際施工圖為基礎出具經過幾方共同確認的竣工圖,竣工結算以此竣工圖為依據進行竣工結算。此方法在EPC模式體系中是否可行?
2.EPC項目結算審計完成90%了,審減2600萬,審計過程中事務所發現有些報審價監理審定的量比實際少。目前監理找到甲方集團審計處,說他們監理審錯了要求重新報或者補報,我拒絕了監理,監理又找到我們工程主管部門,要求重新報,這種情況怎么處理?有什么法律或者規范依據嗎?
3.EPC模式甲方是否可以分別給施工單位、設計單位按合同約定付款?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分別提供發票?還是只能付給總承包人,承包人付給聯合體成員單位?
4.凈水廠EPC項目招標時只有可研、投標時報了費率及總價,并按費率和總價簽訂合同。剛開始設計時就應甲方要求產生重大變更,增了3個建筑單體、變更了供水主管材、減少了2 個建筑單體,總造價約凈增2500萬元。施工圖預算按變更后的圖紙(變更前未出圖)編制還是怎么編制?怎么判斷施工圖預算是否超出合同總價?
5.EPC項目合同約定,“工程調整階段的建安工程費調整額在15%以內按中標下浮率讓利,超出15%時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請問這條有什么法規或政策依據嗎?我公司現調整比例超出20%,原投標降浮比例較大,想找個依據和甲方重新談費率降浮比例。
6.EPC項目因設計變更等原因,后期決算額大于財政預算評審額10%以上,發包方會認可嗎?需要補走手續嗎?
7.EPC項目,初設圖紙已經進行評審,施工圖紙內容發生變更、與初設圖紙內原設計功能變動較大,但不超概,現需要進行重新備案或重新進行圖審么?
8.EPC項目,總價合同,圖紙也圖審過了。但是甲方因為某些原因通知暫停施工,后于兩年后通知復工,復工時甲方對當初設計的施工范圍,階段施工方案進行了刪減和變更。現在要求原投標單價一概不認。合理么?
9.EPC項目,通過招標形式取得的招標價格可以不下浮,暫估價必須下浮嗎?
(六)EPC項目結算重點難點問題與審計風險防控
1.EPC項目,初設完成后,招標控制價如何確定?初設需不需要財評,作為招標控制價?限額設計如何在招標文件中體現?招標文件中是否需明確專用合同條款?
2.EPC項目,其他單位已經做了工程量清單并進行財政評審,按照正常程序可以直接左右施工總承包招標控制價,現在政府交予我們平臺公司實施,同時又想把設計費用一并承擔,可否直接按EPC模式進行招標?然后再使用已經財評的清單進行項目施工?
3.EPC項目聯合體中標,設計單位是牽頭單位,可以把牽頭單位改成施工單位并且總承包項目負責人也換成施工單位的嗎?
4.建設單位以EPC合同形式發包項目,甲方自有的項目所需主材設備可否甲供,如甲供可否計入合同總價內?
5.總價包干合同模式,采用概算下浮招標,施工過程中對初步設計進行優化,施工圖有分階段項工程取消或減少概算量的情況,存在結算時財評審減風險。如何規避此類風險,財評對該類項目審核的一般標準、原則是什么?
6.概算總價包干合同,因政府原因造成道路恢復實際面積超初步設計道路紅線,如何解決由政府出具的紀要?
7.總承包項目審計時,措施費項目是否需要提供相應支撐資料,提供金額小于合同額是否存在審減?
8.EPC項目,施工圖與初設圖比較負量差較大,過程中某業主計價子目在施工圖中沒有體現,如何規避審減風險?
9.業主竣工結算造價審核條款約定:本工程結算造價以政府部門核定結論為準。承包人在編制零號工程量清單、工程變更費用及工程結算過程中應加強管理,施工圖紙、相關資料、手續齊全后,在規定時間內編制費用報審材料并及時上報。零號工程量清單及工程變更費用審核時,若經發包人審定后核減率超過承包人送審造價5%的,承包人承擔核減額超過送審造價5%階段的核減追加費;本工程結算審計時,若工程結算經政府審定后核減率超過承包人送審造價5%的,承包人承擔核減額超過送審造價5%階段的核減追加費。核減追加費審查費以核減額超過送審造價5%階段為基數,按5%計算。該費用可由發包人直接從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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